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战略任务。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方针,强调反腐倡廉建设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这是对我们党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是对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精神的展开和深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
改革创新,就是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方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惩防并举,就是要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统筹推进,就是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
重在建设,就是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十六个字的基本要求,互相联系、内在统一,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经验,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新认识,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期待。认真落实这个基本要求,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将进入更加务实的阶段,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原载2月21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