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女士因被宠物狗咬伤,而将狗主人告上法院。经法院判决,狗主人向涂女士履行了赔偿义务,但就是拒绝书面道歉。记者获悉,涂女士已向北京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狗主人履行判决,向她赔礼道歉。
去年5月9日,涂女士在朝阳区北郎家园处被邢先生饲养的小型观赏犬“宝宝”咬伤右小腿。之后,涂女士到医院就诊,并注射了狂犬疫苗。
涂女士和邢先生发生争执,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朝阳分局委托北京市兽医实验诊断所对“宝宝”进行了狂犬病病原检验,结果为阳性。经法庭询问,涂女士目前未被诊断出感染狂犬病。涂女士表示,由于经检验该犬狂犬病病原呈阳性,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但邢先生却认为,是涂女士那天先踩了狗一脚,才被狗咬伤。虽然诊断报告表明狗的狂犬病病原呈阳性,但并不意味着狗就有狂犬病。邢先生表示,该案不是名誉权纠纷,无需赔礼道歉。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邢先生赔偿涂女士医疗费758.3元、交通费150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同时要求邢先生向涂女士书面赔礼道歉。
判决中还表示,邢先生书面道歉的内容由法院审定,如邢先生拒绝履行,法院将把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在北京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费用由邢先生负担。
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决作出后,邢先生已经依照判决向涂女士给予了经济赔偿,但一直未作出书面道歉。涂女士此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邢先生履行判决,向她道歉。(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