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购物袋将于6月1日起有偿使用,同时停止生产使用超薄塑料袋。国家标准委出台首部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4日。
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委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完成。其中规定,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必须≥0.025毫米。颜色方面,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应为本色。外观上,不允许出现气泡、穿孔等瑕疵。在食品安全方面,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必须标有“食品用”字样。使用安全方面,塑料袋必须有安全性说明和警告语,如“为了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险,请远离婴儿和幼儿”等。在环保方面,塑料袋必须标有“为了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请多次使用”文字。同时,塑料袋应明确标识生产厂家名称,并明确标识公称承重,单位为千克。
此次国家标准委就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是对此前承诺的一个及时履约。
自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消息披露后,即引发了一场网上大讨论。其中,除了一些人对于改变长期无偿使用塑料袋一时习惯上感觉不适外,更多的相关生产企业则注目于由此带来的利益调整,以及在这种调整中如何自保立足。塑料购物袋国标的如期公示天下,不管对于使用者还是生产者,都将促使人们加快告别“白色污染”。
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并非着眼企业的利益,而是推行“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但另一方面,如果企业趁机搭车抬价或者以次充好,试图借国家推出新政之机谋一己私利,则难免给好事办好设置障碍。现在对塑料购物袋进行明确定义,并从安全、标识、技术要求等各方面详细设定,这就为淘汰不合格产品,督促企业依法生产、销售合格塑料购物袋提供了法律依据。这种在产业结构调整背景下的国标先行,无疑将助推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政策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