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 (记者 王宇 姚均芳)记者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为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的金融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日前出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与原规定相比,《办法》中规定的贷款人范围更广,除国有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外,还增加了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此外,《办法》放宽了贷款申请条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项目的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一般商业性房地产项目不得低于35%。
此外,《办法》明确了利率优惠政策。规定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利率政策执行,可以适当下浮,但下浮比例不超过10%。
为了确保贷款资金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办法》明确要求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项目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