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丽水2月4日电(记者 黄宏 通讯员 范跃红 葛朝华) 今天上午,被称为“2007年牛市第一案”的杭萧钢构内幕交易案在丽水中院一审宣判。
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该案三被告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依法全部给予认定,以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一年六个月;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陈玉兴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内幕交易罪判处王向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37万元人民币。同时对陈玉兴、王向东的违法所得4037万元人民币予以追缴。
法院认为,罗高峰身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故意泄露内幕信息给知情人员以外的人,造成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陈玉兴、王向东共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构成内幕交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