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11版:财税之窗
3  4  
PDF 版
· 减负增效,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 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助推
平湖农民年收入超万元
· 温州国税尽早退税给企业“雪中送炭”
· 新办企业老总成了诈骗目标
· 龙泉税务干部走村串户访“穷亲”
· 为纳税人扫出“安全路”
· 临安推出POS机刷卡缴税方式
· 你问我答
· 磐安国税收入实现“开门红”
· 发票滞留不抵扣 企业账外账作祟
· 杭州江干“评星定级”提升服务内涵
· 浙江国税倾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 政策速递
· 聆听英雄事迹
缅怀革命先烈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2月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你问我答
  读者朋友,如果您有税收方面的疑问需要解答,请发电子邮件至taxask@163.com,或致函: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江日报服务专刊部财税之窗收,邮编:31003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办税大厅可代开发票

  问:我公司是一家墙基材料企业,烧煤渣砖要用柴火,但农民出售柴火没发票,请问遇到这种情况应去哪里开发票?

  答:各地税务机关在办税大厅均设有代开发票窗口,为临时需要发票的单位、个人提供代开发票服务。农户可以到国税机关办税大厅代开发票窗口要求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金额大的代开发票需要同时提供购货合同(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不能开具

  专用发票的情况

  问:一般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不能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机关确定。(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5.未按专用发票开取要求开具专用发票;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本期解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财税之窗 00011 你问我答 2008-2-1 48256F32002924A6482573E1000850B7[B1-顾志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