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其中境内的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在我区无欠交土地出让金情况记录(含关联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竞得者需在我区境内设立外资企业;2.产业类型为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3.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4.报名时需提供旅游项目建设方案;5.竞得者必须承担建设82户安置房,具体事宜报名前与余杭镇政府联系,持余杭镇政府提供的双方代建82户安置房协议书参加报名。以上条件须经区外经局、风景旅游局认定。竞买成交后,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50%出让金(含保证金),60日内付清100% 出让金。非余杭区注册登记的中标者必须在余杭区注册具有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和报价时间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二楼有形土地市场内,详细地址:余杭区临平沿山路186号。挂牌地块具体情况,在二楼大厅电子屏或公示栏中公示。咨询电话:(0571)86229785,联系人:蔡琪。
挂牌报价时间:自2008年2月13日上午8时45分起至2008年2月26日下午3时整止(法定休息日除外)。
四、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间
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08年2月13日至2008年2月2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时45分至11时45分、下午1时45分至4时15分,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缴纳保证金且到账后(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2日下午3时45分前),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
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008年1月28日起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二楼土地利用科索取。
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杭州市禹航公证处公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余杭区建设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决定对余政挂出(2008)04号一幅地块采用净地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余政挂出(2008)04号地块:
(1)用地范围及性质:该地块位于余杭镇彭余公路西侧,东至彭余公路,南至余杭镇上湖村土地、西门大塘,西至余杭镇上湖村土地,北至余杭镇上湖村道路。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C2)、二类居住(R2)、旅游(C2)混合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21894平方米。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旅游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
(2)主要规划指标: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2008年1月24日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机动车
出口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m) 退后规划道路红线(m) 起始价
保证金
(万元)
E S W N
总用地 121894 36570
7314
其中 商业
用地
(C2) 8593 ≤1.0 ≤40 ≥25 ≤18 10 10
二类
居住
(R2) 61640 ≤2.6 ≤27 ≥30 ≤75 10 3/5Q
旅游
用地
(C2) 51661 ≤0.4 ≤20 ≥30 ≤30 10 3/5Q 5/8Q
说明:1.以上挂牌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按规范配置停车泊位,居住用地地块按规范配置社区、物管用房等公建配套设施;3.建筑后退东侧规划道路(北段30米)按不小于10米控制;建筑后退东侧规划道路(南段46米)按不小于10米控制;建筑后退南侧规划道路(18米)按不小于10米控制;建筑后退西侧规划道路(14米)多层建筑按后退3米控制,高层建筑按后退5Q控制;建筑后退北侧规划道路(30米)多层建筑按后退5米控制,高层建筑按后退8Q控制;4.建筑后退西南侧用地红线须满足规范要求;建筑与北侧现状变电所间距须满足规范要求;5.按规定做好水土保持及环境影响分析评价;6.旅游地块须保证水面面积28亩以上;居住地块水面结合旅游地块水面保证面积12亩以上;7.居住用地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须占总住房建筑面积70%以上;8.其他要求以余杭区规划管理相关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