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同志们: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全体代表和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会议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审议决定了我省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级国家机关领导班子和浙江省出席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参加会议的人大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吕祖善同志所作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俞国行同志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了计划、预算报告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既明确了工作,又统一了思想。代表们还本着对事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提出了一系列议案和建议,这对于推动相关工作、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在省委和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既充分发扬民主,又严格依法办事,保证了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更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次团结、民主、求实、奋进的大会,对于团结和动员全省人民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投身于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大会选举产生了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选举我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这是全体代表和全省人民对我们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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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第一版) 在这里,我代表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代表和全省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将在省委的领导下,在全体代表和全省人民的支持下,继承和发扬历届常委会形成的宝贵经验和优良作风,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认真依法履行职权。在这里,我还要代表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向为我省民主法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历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同志们,尤其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在过去的五年里,省十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代表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现在,由于年龄和工作的原因,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大部分退出了原来的岗位。我们衷心希望他们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全省的工作,积极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为我们的共同事业继续发挥作用。在这里,我还要代表全体与会的人大代表,向为这次会议的筹备和召开进行周密安排和优良服务的各单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各位代表、同志们,省十一届人大任期的五年,是我省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现在,任务定,方向明,关键是要抓好落实。我们要按照这次会议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齐心协力地朝着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既定目标奋勇前进。
第一,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旗帜就是方向。党的十七大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在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我们要不断深化对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的认识,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坚定不移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行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国家的行动指南,也是浙江发展前进的行动指南。联系我省实际,就是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认真落实这次会议决定的各项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建设全民创业型社会和全面创新型省份,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生动实践,为浙江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必须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做好人大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不仅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关系到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围绕中心谋发展,加强法治促和谐,关注民生强基础,求真务实重创新,进一步推动人民民主和基层民主的发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认真实施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各项措施,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进一步推动“法治浙江”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行使立法、监督等法定职权,不断提高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水平。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地方立法的特色和质量,促进我省法制的不断完备。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规范司法行为,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实施监督法,抓紧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完善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推动法律法规在我省的有效实施。
第三,必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做好人大工作,必须继续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我们要通过多种形式保持与代表的密切联系,认真组织开展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注重发挥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维护代表权利,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同时,广大人大代表要切实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广泛联系,切实反映群众利益诉求;关心、支持和监督常委会的工作,努力汇聚社会力量、形成整体合力,让我们共同把人大工作做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省人大常委会将着力推进常委会工作的公开化、民主化,采取多种措施,开辟新的途径,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常委会工作建立在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之上,使人大工作更好体现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各位代表、同志们,在新的起点上,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任务光荣而艰巨。要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就必须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关心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着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一要加强学习。特别是这一届常委会新同志较多,更要把学习摆在突出的位置,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习的制度,尽快了解和熟悉相关理论和业务知识,更好地开展人大工作。还要针对人大代表中新同志较多的实际,加强代表的学习和培训。二要深入调研。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必须加强调查研究,更多更好地了解掌握和研究分析有关情况,为提高履行职责的质量和水平提供保证。三要求真务实。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议事程序。要一切从实际出发,讲实话、办实事、重实效,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四要清正廉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自觉坚持艰苦奋斗、厉行节约,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推动浙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我作为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一定牢记宗旨,尽心竭力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常委会全体成员的作用,与常委会的同志和全体人大代表一起,共同推动我省人大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各位代表、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把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