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6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意见》后,日前,嘉兴市委、市政府连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创业创新深入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名牌和技术标准战略被全面列入市创业创新战略中,激励机制日趋完善。两个《意见》明确,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市区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新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的市区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新获得“浙江省名牌产品”称号的市区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订修订活动并争取标准制订修订主导权,对牵头制订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或技术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专项补助;对制订修订标准的主要参与企业或技术机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专项补助;对承担组建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会或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企业或技术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专项补助;对获得国家、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企业或技术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专项补助。凡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40万元、10万元专项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专项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