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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两会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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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浙江人为自己的民族文化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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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让浙江人为自己的民族文化自豪
——访省政协委员、省群艺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郭艺

本报记者 秦 军
  在郭艺的脑海里,一直有一个始终挥之不去的镜头。

  那是两年前,她带着浙江的民间艺术家在欧洲展演,许多外国观众看得如醉如痴,为民间艺术家鼓掌并索要签名。她感慨地说:“中国的民族文化在国外如此受人推崇,我们更应好好地把它传承和发扬下去。”

  郭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也是省级工艺美术大师。从2003年起,她成为我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的一名负责人。浙江在全国率先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2006年,在文化部公布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浙江占39项,44小项,排名全国第一。

  首次当选为省政协委员,郭艺深感光荣和自豪,但也感到了肩上担子的沉重:“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丰厚资源。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我们应当好好发掘和保护浙江大地上的优秀传统文化,要让子孙后代为自己先辈创造的文化珍宝而自豪。”

  于是,她写下了《关于加强我省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人才保护的建议》的提案。

  郭艺说,省委、省政府把“民族民间艺术的发展保护”作为文化建设的一项内容,自2002年起,省财政每年投入500万元用于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2006年保护资金增至1500万元,各地也展开了分级保护制度,可谓成效显著。不过,对如何保护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她认为还需要出台进一步的措施和创新保护机制。

  她认为,要为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制订更好的保护政策,还要把传统文化同现今义务教育结合起来,要在中小学推行传统文化教育,“老少”结合,让孩子们从小就对优秀民族文化充满敬畏之心。

  “我的终极目标,是让每位公民都自觉地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自己的一项应尽义务。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哪怕是奉献自己的一生,都非常值得。”郭艺说。

  (本报杭州1月1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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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两会要闻 00003 让浙江人为自己的民族文化自豪 本报记者 秦 军 2008-1-16 48256F32002924A6482573D100414095[A1-秦军≈B1-陈志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