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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5版: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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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老有所养:晚霞辉映“夕阳红”
  岁末年初,有两则新闻吸引了我。第一则新闻是台州98岁的李善教老人,仍在电大里“寒窗苦读”,成为全国最高龄的电大学生;第二则新闻是我省将在今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将职工医保之外的全省500万名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城镇非从业人员低保对象和重症残疾人纳入覆盖范围,不再遗留“制度盲区”。

  之所以对上述两条新闻感兴趣,缘于我的职业敏感。作为杭州市福利中心的负责人,我与老年人打了10多年的交道,对老年人蛮有感情的。我省已经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2006年底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约占人口总数的14.55%。每个人都会有老的一天,可以说,关注老年人就是关注我们自己的未来。

  5万多城乡困难老人

  衣食无忧颐养天年

  有些事情尽管过去很长时间,但记忆犹新,2003年我当选为省十届人大代表。省政府换届伊始,就着手在全国率先开展对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省领导在2003年初曾表态:本届政府要花3年时间,力争实现孤寡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0%。这个目标两年不到就实现了,到目前,比例更是高达9成以上,基本实现了集中供养全覆盖。我从省民政厅了解到,过去5年时间,仅该项工程,我省各级财政就先后投入30余亿元,投资建造千余座城乡敬老院和福利院,先后安置了5万多名城乡困难老人,使他们衣食无忧地在供养机构里颐养天年。而从今年起,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各级财政还将给予每年人均300元的医疗补助,基本解决他们头痛脑热的“看病难”问题。

  令人欣慰的是,政府在着力为特困老人群体构筑起最后一道防线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向其他老年人群延伸。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保障。老年人群体多灾多病比较普遍,几年前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更多农村老人看得起病。特别是鄞州、萧山、余姚等经济发达地区,开始推行农村养老制度,由政府按月为没有养老待遇的城乡老人发放生活补贴,使他们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同时,城乡居家养老提速很快,由政府花钱购买服务,为独居和“空巢老人”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服务,让更多老人实现足不出户也能颐养天年。

  养老事业任重道远

  充满希望和挑战

  敬老爱幼,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是世界老龄大会向全世界发出的呼吁,也是政府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作为一名来自养老事业方面的代表,这一次又光荣地当选为省人大代表,既感到光荣,又觉得使命重大。

  机构养老是一种重要养老方式,这几年政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就拿杭州社会福利中心来说,规模从原来约500张床位扩大到现在的900张床位,不久还将增加到近1500张床位。入住人群也从原来单一健康老人到现在以健康老人为主、需护理老人为少数,再发展到以需护理老人为主、少量健康老人这样一种机构养老模式。这种规模的扩大和入住人群的转变,解决了一部分老人的养老难,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政府的民本思想。

  虽说我们各级政府历来对养老事业非常关心和支持,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全社会的养老问题仍面临着不小的挑战,一是农村的养老问题十分严峻,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问题更加突出。根据省民政厅的规划,我省今后3年将实施“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实现“星光计划”向农村延伸。二是随着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养老事业投入力度,如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尝试建设老年人社区,让更多的老年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居家养老;同时从政策层面引入竞争机制,引导各类力量投入养老事业,如开辟专门的老年人旅游路线、开设公益性的老年婚姻介绍机构等,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在庞大的银发浪潮下,养老事业是一份充满希望和挑战的朝阳产业,期待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让晚霞辉映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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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两会特刊 00005 老有所养:晚霞辉映“夕阳红” 2008-1-16 48256F32002924A6482573D1002DCA3D[A1-汪成明≈B1-刘元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