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民营经济 自主创新
【建议领衔者】省人大代表 任金森
【背景】 民营经济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安置新增就业人员的主渠道。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省民营经济也遇到了整体竞争力不强,经济发展方式比较粗放等问题,民营经济的先发优势正在弱化。因此,深化改革仍然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建议】 一方面要继续全面放宽民营经济市场准入机制,消除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性障碍,逐步降低或取消准入门槛,在投资核准的条件和程序、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实行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同等待遇;设立民营企业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组建各类研发机构,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机制市场化的“孵化器”,不断孵育民营科技型企业。推动民营企业信息化工程,大力鼓励人才创业创新,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政策支撑体系。同时推进民营经济进入公用垄断行业,鼓励民营企业实施产权结构多元化改革,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运作机制。在此基础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公共服务环境,全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制以及相关配套联动机制。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各种市场经济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的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同时,加快推进反映资源稀缺程度、污染排放数量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完善节能、节地和节水的价格机制,建立环境资源化、资源有偿化的有效机制。开展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形成自觉节约集约使用各类资源的新机制。打破部门、所有制界限,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服务。
(本报记者 汪成明 通讯员 廖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