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海洋环境保护 海洋经济
【提案者】 民建省委会
【背景】 随着对海洋开发与利用的力度不断加大,海洋经济正成为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但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愈来愈突出:海洋水质明显下降,富营养化问题突出;全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总体呈逐年增加趋势,但绝大部分仍未达到水质保护目标要求;生物多样性差,生态完整性受到严重影响,生态系统呈明显的脆性化趋势,底质沙漠化较为严重;等等。
【建议】
全面实施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制度。加强陆源污染的控制与管理,进一步开展海洋环境容量研究,根据海域的环境容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全面实施陆源排污入海总量控制和污水达标排放双控制。
合理引导生产力布局,大力建设沿岸生态工业园区,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总量。加快沿海陆域内污染企业的整治步伐,鼓励企业绿色生产。加快沿海地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运用生态学原理和技术防治海水养殖污染,积极防治船舶及相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加强海洋环保的区域、部门合作及资源共享,增强联合执法力量。成立省海洋环保领导小组,建立海洋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实施行政首长责任考核制,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联动共享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
以国家现有法律为依据,以已经实施的《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为基础,尽快制定有关法规制度,使我省海域污染治理的法律依据更加充分,可操作性更强。
应将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所需资金列入各级政府的行政预算,确保投入与增长比例,并把海洋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优先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海洋环境监管和突发性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并通过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补偿资金制度,统筹用于海洋保护和生态建设。
(本报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李立红 朱修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