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应建勇 通讯员 赵科 卢萌卿)在许多人印象中,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往往只能参加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农保”),城镇居民则只能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社保”)。 如今在慈溪,不仅农民可以参加“社保”,部分城镇居民也可参加“农保”,城乡养老保险之间的“藩篱”已被打破。
慈溪市天元镇省塘头村村民许国南上星期到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工作人员拿出一张《慈溪市养老保险“菜单”》供他选择。“菜单”上共有5款“菜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低标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享受条件、现行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等相关内容一应俱全。
许国南选择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按现行标准,每个月缴纳339.6元,缴满一定年限后,从60周岁开始,他每月可领取796元,每年有440元的饮料费,去世后子女还可领取丧葬抚恤金14500元。
慈溪近年来先后实施了“社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土保”)和“农保”,实现了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但各种保险的参保人群不一样,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不少农民希望能参加缴费标准和享受标准更高的“社保”,与此同时,部分城镇低收入居民也希望能参加缴费标准较低的“农保”。
最近,慈溪推出“农保”、“土保”与“社保”之间衔接互通的政策,允许“农保”、“土保”参保人员通过补交形式直接转为“社保”,以后如有需要,还可转回“农保”、“土保”。参保农民可把之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转入“社保”账户,根据折算和补差价的办法进行衔接,市、镇两级财政还给予“土保”转“社保”的参保农民每人一定额度的补助。
新政的实施激发了农民参加“社保”的积极性。据悉,截至目前,慈溪全市已有2.99万名“农保”和“土保”参保户转为了“社保”。
不仅农民可以参加“社保”,根据新政策,从现在起,慈溪城镇无职业老年居民,也可选择比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更低的“农保”。慈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华炯炜形象地说,现在慈溪人无论是农民还是城里人,都可以像“点菜”一样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