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出公告,拟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对此,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认为,电信运营商应取消手机漫游费。
应该说,从漫游费悄无声息地开始收取,到被公众“炮轰”、相关部门积极回应,再到对漫游费采取最高上限管理、举行漫游费听证,这是一条进步的路径。但此次听证会,只议降低漫游费上限标准,潜台词很明显——漫游费只能降低,不能取消,这不免让公众失望。
近些年,手机漫游费一直是众议鼎沸的焦点,一些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强烈呼吁取消。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漫游费应彻底取消,实行同网同价。”现在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亦建议取消漫游费,公众的这种诉求是合情合理的。中国消协专门组织专家学者对手机漫游费调研,“成本几乎是零”,通信成本比发普通电子邮件还低廉。当初,运营商面对公众质疑漫游费不合理时,总说因漫游成本高,事到如今,请问运营商,你还有何理由将漫游费收取到底?
相关方面举行听证会时,如只论降低漫游费,无疑正中运营商下怀。有人说,手机漫游收费是通信行业最难破的一块坚冰,这块坚冰难以打破,除了既得利益者不愿乖乖放弃硕大的利益蛋糕,隐匿的原因,恐怕还有行政权力的保护,部门利益在发挥效力等。
漫游费自问世之日起就属“霸王条款”,既没有付诸公开讨论经利益博弈,也没有举行必要的听证会,更遑论消费者认可。基于此,举行“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作为一种事后弥补的措施,听证内容不应是降低而应是取消漫游费。
(据《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