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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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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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虞陈溪乡拒绝“大石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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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大自然赐予的一树一石“金不换”
上虞陈溪乡拒绝“大石出村”
  本报讯 (上虞市报道组 余彩龙 王佳) 为不让“大石出村”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上虞市陈溪乡近5年来一直实施相关限制措施,很好地保持了山区农村的自然原貌。

  地处四明山麓的陈溪乡是一个山区乡,其间,有一条达溪从该乡塔溪村顺流而下,天长日久的流水冲刷,达溪里到处是大小不一的风景石,溪石资源丰富的陈溪乡便成了石贩子“淘金”之地。他们为把这里的石头运出去贩到城里当景观石卖钱,有的向乡领导和村干部说情,有的甚至出高价来购买石头。但考虑到“大石进城”会给陈溪乡生态带来重大破坏,陈溪乡党委、政府立即出台“禁令”:严禁非法乱挖沙石、开采大石。

  “禁令”刚颁布时,一些外地石贩子还蠢蠢欲动,有一位姓王的老板看上了溪沟里的一块巨石,愿出20万元来收购,却遭到了村干部的拒绝。“我们要金山银山,更要青山绿水。”塔溪村党支部书记陈江灿说。

  自禁令颁布以来,村民们都把村里的一树一石当作家里的财产一样来爱护,并形成了一个很好的习惯,乡里再也见不到石贩子们来光顾了。与此同时,该乡还根据地处源头的特点,在全乡广泛开展了“保护源头生态、治理源头环境、发展源头经济”的活动,自觉做到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与发展乡村经济齐头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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