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2版:本省要闻
3  4  
PDF 版
· 贫困户乔迁新居
· 我省信息警务成为警务工作常态
· 我省举办2008“钱江春潮”
迎新合唱晚会
· 一位村支书的三份答卷
· 到“岗位银行”淘工作
· 云和离任村官为新村官写“百宝书”
· 纪念陆抑非百年诞辰中国画展开幕
· 两岸“鸳鸯” 比翼杭州
· “绿色”自行车免费骑
· 萧山社区教育向农村延伸
· 居民生活重品质
· 在押人员
可约见检察官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2008年1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天台看守所出新举
在押人员
可约见检察官

  本报讯(记者 刘治浪 通讯员 日龙 天检) “请问,你有时间吗?我想找你谈谈。”日前,羁押在天台县看守所102监室的许某,向正在巡视的检察官老曹提出要求。老曹当即表示同意。从去年开始,天台县检察院推出看守所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此举为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开辟了一条便捷的通道。

  过去,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必须经看守所、公安局和检察院层层审批。新规出台后,检察院在看守所设立监察室,在押人员随时可约见驻所检察官进行控告、申诉,检举他人犯罪,或者反映看守所的监管情况。

  这项制度实行以来,天台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共有230余人次约见了检察官,反映各类问题120余条。据此,检察机关先后协调解决申诉、控告案件5起,深挖犯罪线索20余件,纠正刑期计算错误12人、不当减刑8人、不当拘捕3人,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在押人员
可约见检察官
2008-1-7 48256F32002924A6482573AF002EEA90[A2-刘治浪≈B1-吴雅茗≈B1-王国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