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盛行一句所谓鲁迅的“名言”:“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且不管这句话的对错,问题是你查遍《鲁迅全集》,也找不到这句“名言”的踪影。因为这本来就不是鲁迅的话,而是别人望文生义、节外生枝出来的。那么,鲁迅的原话是怎样说的?不妨原文照录如下:
木刻还未大发展,所以我的意见,现在首先是在引一般读书界的注意,看重,于是得到赏鉴,采用,就是将那条路开拓起来,路开拓了,那活动力也就增大;如果一下子即将它拉到地底下去,只有几个人来称赞阅看,这实在是自杀政策。我的主张杂入静物,风景,各地方的风俗,街头风景,就是为此。现在的文学也一样,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所注意。打出世界上去,即于中国之活动有利。可惜中国的青年艺术家,大抵不以为然。(《致陈烟桥》,1934年4月19日,见《鲁迅全集》第13卷第81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
这里是谈木刻、绘画引申而谈文学的,谈的是文学艺术的地方色彩问题。鲁迅不愧为文学艺术大师,他根据自己多年的创作体会,结合世界文学艺术的经验,得出了“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这一精辟结论,是完全正确的。以中国的优秀小说为例,《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阿Q正传》、《骆驼祥子》、《子夜》、《边城》、《家》、《春》、《秋》……哪一部不是以它鲜明的地方特色(亦即中国特色)引起世界文坛的重视,而成为世界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呢?!鲁迅的信是写给他器重的青年木刻家陈烟桥(李雾城)的,因此话说得很直率、语重心长,尖锐批评了当时弥漫文艺界的极“左”思潮,至今看来仍不失其深刻意义。
但是,能不能把“地方色彩”的改换成“民族的”而照样正确呢?显然不能。因为“地方色彩的”,完全是一个文学艺术概念,而“民族的”却变成一个漫无边际的政治、历史、社会、甚至人类学的概念了,这个无比复杂的概念,怎能等同于文艺的“地方色彩”而随随便便加以置换呢?“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一点没错;但“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可就大错而特错了!
所谓“民族的”,小而言之,它可以专指一个民族的某一方面的特色,比如蒙古族的彪悍善骑射,吉卜赛人的游动无定所,傣族的泼水节,泸沽族的走婚制,等等。绝不可能成为其他民族的,即所谓“世界的”。试问,除了傣族有泼水节,世界上哪里还有泼水节?除了泸沽族有走婚制,世界上哪里还有走婚制?
大而言之,“民族的”,也可泛指一个民族的民族性。比如某个民族刻苦耐劳,某个民族团结好斗,等等。这些“民族性”,也绝不可能成为“世界的”。
任何一个民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既不可能是什么天之骄子,也不可能是什么上帝的弃儿。缺点严重的,便变成了民族劣根性,这就更不能(也万万不可!)成为“世界的”了。比如中国古代女人的裹小脚和男人的拖辫子,这种民族陋习,怎可能成为“世界的”?有哪个民族愿意效仿它?再比如某些民族或国家嗜杀、残忍、侵略成性,难道这也能成为“世界的”吗?
因此,无论从哪方面说,“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都无法成立;说来说去,还是鲁迅的原话正确:“(文学艺术)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
但愿“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这句伪“名言”,能够像虚假广告一样,早日从各类传媒中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