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年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将“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完成了去年年初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作风建设年”活动包括在市县领导班子中开展的“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机制制度的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这次“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我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一次生动实践,达到了转变作风、提高素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预期目的,为加强新形势下的作风建设提供了新思路、探索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
加强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党面临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作风建设既要集中进行,突出重点,解决存在问题;又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引向深入。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抓作风建设,促创业创新”为主题,继续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一如既往地抓紧抓实抓好,不断巩固和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建立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使作风建设的成效更好地体现在推动科学发展上,体现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体现在不断改善民生上,体现在全面促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上,着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和的社会环境。(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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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范围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作风建设。要把作风建设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和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切实做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励精图治,同心同德、团结进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
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必须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的合力。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机关单位和党政干部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作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协助党委、政府抓好作风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对待作风建设的态度和自身作风建设状况列入考核内容,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宣传部门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宣传的重点,积极宣传作风建设的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其他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工作的优势和职能作用,戮力同心,形成作风建设的强大合力。
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必须关注民生,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要继续深化和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创业立新功、创新促发展”为主要内容,开展“服务创业、再增感情”和“推动创新、再破难题”专项活动,实行省级机关和市、县领导班子联动,建立领导干部定期蹲点调研、民主恳谈民情沟通、联系困难群众、下基层办实事等制度。要坚持群众路线,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