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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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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五十年山林纠纷一朝言和
永嘉、青田“野坑山”山林纠纷案采用“林权流转”方式得到妥善解决,给我省山林纠纷的解决探索出一条新路
  本报杭州12月28日讯(记者 余勤 通讯员 张健康) 温州市永嘉县柴皮村与丽水市青田县平溪村争执了50余年之久的“野坑山”山林纠纷案,今天在省有关部门领导的见证下,两村代表握手言和,并签下协议书。

  方圆1400亩的“野坑山”山林地处永嘉县和青田县交界处。山上杉木林、杂木林繁茂,林木蓄积量约为5000立方米。然而由于历史原因,这片郁郁葱葱的山林土地权属一直不明。

  据省山林办负责人介绍,历史上柴皮村与平溪村曾同属一个县。土改时,“野坑山”山林土地证由青田县政府重复登记给两个村。到了上世纪60年代,柴皮村划入永嘉县。从此,两村为了山上的林木归属,矛盾冲突一直不断。

  期间,虽经省、市、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多次调解,但由于情况复杂,当事双方对立情绪严重等原因,都没有结果。2002年,“野坑山”山林纠纷案被列为全省十大热点、难点纠纷案例之一。

  据了解,仅今年,为了调解这个纠纷,省里两次组织调处,两县四次协调,县里的干部20多次蹲点乡村,耐心细致地做群众思想工作。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两村村民协商同意,以“林权流转”解决争端。根据协议,“野坑山”山林权属双方对半分。然后,柴皮村把属于自己的山场一次性流转给平溪村,流转期限为50年,费用为100万元。至此,一场长达50余年之久的山林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在今天的协调会现场,省林业厅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历史的原因,我省一直是山林纠纷案件多发地区,目前我省尚有868起纠纷未得到解决。“野坑山”山林纠纷案采用“林权流转”的方式妥善解决,给我省山林纠纷的解决探索出一条新路,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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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五十年山林纠纷一朝言和 2007-12-29 48256F32002924A6482573BF004BB063[A1-余勤≈A5-张健康≈B1-蒋卫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