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金波) 12月25日下午,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举行会议,总结今年建设“法治浙江”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工作。省委书记赵洪祝在会上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推进建设“法治浙江”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继续把建设“法治浙江”作为我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载体,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丰富内涵、明确任务,加大推进力度,抓好工作落实,为我省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提供政治和法治保障。
省领导吕祖善、周国富、夏宝龙、俞国行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今年建设“法治浙江”工作情况的汇报和下一步工作建议,以及《2008年建设“法治浙江”工作要点》和《浙江省开展创建法治市、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细则(试行)》等两个文件稿的起草说明并对两个文件稿进行了审议讨论。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两院”关于明年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工作思路的汇报。
赵洪祝在充分肯定今年建设“法治浙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后指出,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建设“法治浙江”的认识。建设“法治浙江”,必须牢牢把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根本目标,紧紧围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享有民主权利这一本质和核心,始终突出推动党的领导和各项工作法治化这一工作主题,全面服务于创业富民、创新强省这一总战略。
赵洪祝强调,要使“法治浙江”建设卓有成效,关键在于领导,根本在于落实。各级党委要从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真正把法治建设摆上重要日程,担起首要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各有关方面特别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形成合力,加快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充满活力的建设机制,发扬真抓实干的作风,努力推动我省民主法治建设走在前列。
省委建设“法治浙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市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