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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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9版:浙江交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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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治超 智慧闪亮
· 农夫山泉的“见证”
· “烫穿的鞋底”
和“扑空的巡查”
· 这个故事
最能说明“治超”内涵
· 一个超限司机的蜕变
· 失灵的“瞒天过海”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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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从暴力冲卡到担当“治超”的义务宣传员
一个超限司机的蜕变
  2006年10月24日下午,一对父子手持“执法如山,铁面如山”的锦旗来到杭金衢高速公路常山超限运输检测站办公室,感谢执法人员十多天来对他们的耐心教育和热心服务。17岁的儿子在一旁说:“超限运输害人害己,爸爸已经答应不再让我跟车学驾驶了,等年满18周岁后再学也不迟。”

  这位父亲冯某,是一辆山西籍货车的车主,10天前,带着17岁的儿子和同车的驾驶员王某从山西装运汽配到杭州,途经杭金衢高速公路常山超限运输检测站时,为逃避检测强行冲卡至常山服务区被执法车截获。该车本为二轴车,车辆核载4吨,但经检测,车货总重28.6吨,司机王某见罚款难逃便溜之大吉,剩下束手无策的两父子。询问中,执法人员得知,冯某家住山西运城农村,因家境贫困,儿子10岁就辍学在家,2004年冯某贷款买车跑运输,并带着17岁的儿子学驾驶。

  常山检测站的执法人员对冯某开展了超限超载的教育工作,列举了一系列因超限超载造成的交通事故,讲解了国家的相关政策条例,同时告诉他,根据《机动车辆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申请大货车驾照的年龄必须要达到21周岁以上,像他这样带着17岁的孩子学驾驶,既危险又不合规定。

  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劝解,冯某深刻认识到超限运输的危害性,之所以超限、冲卡都是因为自己不懂法,并表示回去后要让17岁的儿子继续学习,“自己已经是法盲了,不能载耽误了下一代”。

  为感谢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冯某接受了检测站的行政处罚后,还送上了一面锦旗,保证以后合法运输,勤劳致富的同时还要遵纪守法,并会主动担当宣传禁止超限运输的宣传员,义务宣传“治超”的重要性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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