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首先体现在立法上。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道路安全和公路管理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为治超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治理过程当中,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起到了很大作用,公路运输行为更加规范了。其次,驾驶员的法制观念也相应有了较大的提高,现在,故意超限超载的行为大量减少了,许多驾驶员都开始自觉地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由此,产生的一个明显的成效是:浙江公路交通事故率大幅度下降,公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2004年的时候,浙江道路交通事故率在全国来说是属于较高的,现在我省的事故率在全国排位来说已经大幅下降。尽管交通安全形势有了明显好转,但我们还应该看到,我省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绝对人数还处在高位,因此不能忽视超限超载的负面影响。
三年多来,省法制办根据国务院通知,参加省政府制定的与治超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办的工作人员还直接参与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治超检查中,对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与交通部门进行专门研究。法制办还致力于治超的法制宣传工作,特别是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注重对当事人的宣传和教育。
今后,我省治超的任务仍十分严峻。现阶段,全国来讲还缺乏对治超工作专门的法律法规,导致了一些地方执法不力。其次,某些省市在具体执行当中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到位,各省市间执法尺度不平衡,造成了其他一些省市执法困难。再是治超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尤其是对于那些屡罚屡犯的违法违规者,处罚力度还远远不够。为此建议,除了对违法行为人本身进行处罚外,也应当加大对雇主和企业的处罚,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希望交通部对此进行专门的研究。另外,对于那些规避治超的驾驶员和雇主,执法部门也应采取相应的对策,加大执法力度。
健全法制
依法治理“双超”
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周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