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2月18日讯 (记者 嵇哲 通讯员 何晓玲 张健康) 眼看承包期即将到期,而山上已经成材的林木却无法采伐。针对造林大户存在的普遍问题,从明年开始,我省将连续3年从森林采伐限额省级预留指标中切出四分之一(约8万立方米左右),专项用于全省造林大户6万亩面积、43万立方米蓄积的成熟林采伐。
前不久,我省对承包荒山造林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全省共有承包荒山造林200亩以上的单位和个人545个。造林大户承包荒山造林主要集中在上世纪80年代。眼下,如今营造的山林已陆续进入主伐期,而造林大户面临三大困难:
一是续包困难。由于当时签订的造林合同格式和条款不够规范,许多条款比较粗浅,导致承包纠纷较多。如有的承包合同规定承包期为一个轮伐期,究竟是多少时间,却没有明确界定。由于现在土地价值上升,承包大户想继续承包,发包方往往想终止承包。
二是采伐指标严重不足。上世纪70年代初期造林的杉木已经或即将进入主伐期,而承包主又急于结束承包,使采伐相对集中,采伐指标严重不足。
三是缺乏发展后劲。承包大户承包荒山造林后,把全部积蓄都投入到造林中去,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向银行贷了款。但营造林木见效慢,造成造林大户欠债多、负担重,后劲严重不足。
为解决造林大户的实际困难,省林业厅出台政策,除安排采伐指标外,对于已满承包期而尚未达到主伐年龄的部分用材林,各地可进行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的认定,并根据有关采伐管理政策,妥善解决造林大户承包荒山造林成林后的采伐问题。对于承包荒山造林大户的合同纠纷,各级林业部门将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为续包和流转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