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方案出台前考虑了各方意见
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出台前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并通过多种方式了解社情民意,以保证方案科学、合理、可行。
一是2007年11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和各大单位、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在各自所辖地区和单位范围内,就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有关内容征求意见。截止到11月16日,全国共有156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回复了意见。回复意见中,绝大多数都赞成调整方案的各项内容,也有一些意见表示原则支持并提出有关建议。
二是2007年11月9日8时至15日24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研究小组”的名义,在人民网等大型网站上就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草案)开展问卷调查。共获得约150万份有效答卷。同时,还公布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通过多种渠道接收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调整要尊重大多数社会成员意见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问题上,要尊重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意见。从这次地方和部门返回的意见以及网络问卷调查情况看,总体上有超过四分之三的意见赞成和支持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即使在争论较大的调整“五一”假期问题上也有超过60%网民表示支持。既然节假日调整不可能做到让所有人都满意,就应该尊重社会大多数人的意见。
为何只选清明端午中秋入法定节假日
我国传统节日很多,之所以只选择将清明、端午、中秋新增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传统节日应是全民性的节日,二是传统节日要有较为丰富的民俗活动,三是要综合考虑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的限定。
四大原则指导调整方案
此次节假日调整的主要原则是:第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第二,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要有利于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第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在时间分布上要相对分散;第四,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要与完善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相结合。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