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2月13日讯(记者 汪成明 通讯员 廖小清)省委常委会近日决定从现在起至2008年上半年,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普遍进行一次专题集中轮训。今天下午,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座谈会在杭召开。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斯鑫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集中轮训工作,是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热潮的一项重大任务,是推动浙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轮训,引导干部在认真系统地研读党的十七大文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上下功夫。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紧密结合“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决策开展轮训工作。
据了解,集中轮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省管领导干部的集中轮训主要采取四种方式进行,除了举办省管干部的集中轮训班外,各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由省委举办领导干部读书会,组织学习。参加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学习的省管干部,由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安排教学单元,组织专题集中学习培训。2008年上半年,还将举办7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专题研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