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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1版:投资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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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余杭区担保业协会举办
“《物权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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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杭州市余杭区担保业协会举办
“《物权法》讲座”

  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规定,特别是涉及担保活动的一系列规定,不仅对贷款担保业务操作与管理产生重要影响,而且给贷款担保业务创新带来了许多机遇。近日,杭州市余杭区担保业协会特邀请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担保法律专家曹士兵博士作了“《物权法》对担保行为的若干重要影响”的专题讲座,组织区内担保从业人员通过深入学习理解《物权法》的相关内容,为今后贷款担保的操作实务及风险控制策略拓展思路,从而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此次专题讲座吸引了余杭区担保机构近百位从业人员和区经发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的有关负责人,区内18家金融机构业务负责人和区内与担保行为有较多联系的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的有关负责人,以及闻讯而来的12家省市兄弟担保机构负责人也参加了听课。原定160人的会场,实际超过200人。

  曹士兵博士在三个多小时的演讲中,着重指出了《物权法》施行后关于抵押权的取得、关于抵押物与质押权利标的物的变化、关于抵押权的效力等10个对担保行为有重要影响的问题,结合案例进行了生动的讲解,让与会人员听后颇受启迪。     (陈璨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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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讲座”
2007-12-14 48256F32002924A6482573AE001DC95E[B1-施翼]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