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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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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秉承英模遗志 发扬英模精神
追授李继文潘志毅英模荣誉称号命名大会在杭举行
  本报杭州12月12日讯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周洪法 詹善杰) 英雄的一生虽然短暂,但他们的壮举将永闪光芒,他们的精神将成为我省广大干部群众和公安消防官兵开拓奋进的永恒动力。今天上午,追授李继文、潘志毅同志英模荣誉称号命名大会在杭举行。

  今年9月13日凌晨4时30分许,平湖消防大队副政治教导员兼中队政治指导员李继文和战士潘志毅在扑救平湖市林埭镇喜福门木门厂大火中,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抢救战友生命,不幸受重伤,经抢救无效,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会上,公安部追授李继文同志“模范消防警官”、潘志毅同志“杰出消防战士”荣誉称号,并追授二级英模奖章。省政府追授李继文、潘志毅同志为“人民卫士”荣誉称号。省领导向李继文、潘志毅亲属代表分别颁授奖牌、证书和20万元抚恤金。

  会议强调,全省各行各业尤其是各级公安机关、公安现役部队官兵,要积极响应公安部的号召,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掀起向李继文、潘志毅同志学习的热潮。(下转第二版)

  

  (紧接第一版)要学习他们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爱民为民的崇高思想;学习他们英勇顽强、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优良作风。要秉承英模遗志,发扬英模精神,奋发进取,努力工作,开拓创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和公安部消防局政委谢模乾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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