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毛传来)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昨天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进人管理。
通知要求,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进人,同时要考虑本单位的人员结构和工作需要,适当留有余地。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核实实有人数,严禁超编进人。已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已明确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通知还规定,尚未明确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除政策性安置和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暂缓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