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沙12月5日电(记者 黄兴华) 记者从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已制订完毕的新一代劳动合同书范本表明,企业考评最后一名被淘汰的制度将无效。
近年长沙市一些单位规定,在年度或季度的考核中,排名最后的员工,不管其工作是否称职,是否胜任这项工作,仍被淘汰。这一规定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成为各单位职工议论的热点。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处长夏晓燕告诉记者,仅凭一两次考评结果就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她解释,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列举的情形,其中并无“末位淘汰”这一项。
夏晓燕说,“就算不胜任某一项工作,企业还要给员工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的机会。如果仍不能胜任工作,才能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