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贩违章在街上摆卖,城管人员把他们的货品连同摆卖工具扔上车呼啸而去。这种以“乱没收”对付“乱摆卖”的事,在广州将不能再干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5日公布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对此做出了严格规范。
为解决查封、扣押“乱摆卖”的工具、物品等引起争议的问题,条例草案规定,“应当当场制作清单,记明被查封、扣押工具和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清单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当事人各执一份。当事人不在场或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见证;无见证人或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由两个以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注明情况”。(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