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2月3日讯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沈雁)浙江煤炭地质局早早就在酝酿成立浙江中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但一直苦于无法一次性拿出5000万元的注册资金。现在这个烦恼已迎刃而解,他们只需以其控股的5家子公司的股权和30%的注册资金(即1500万元)出资即可,从而大大节省了资金成本。该局有关负责人感叹说:“这5000万元的注册资金,已经困扰了我们3个多月。”
从今天开始,我省和上海、江苏一起在全国率先出台并实施《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浙江中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有望成为这一新政策的首个受益者。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徐志祥向记者介绍,新办法是根据我国新《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我省目前有公司制企业30多万家,每年有几千家企业需要通过资产重组、并购、改制等方式,使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但由于国家对股权等非货币出资的登记办法至今没有出台,股权出资无法操作,企业和社会各界一直对此呼声很高。新办法共有18条,对股权出资的方方面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如出资股权必须权属清晰、权能完整,且足额缴纳,股权出资必须经评估等等,其中还明确指出:股权和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
专家认为,允许股权出资将大大降低企业战略重组的成本,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地区的企业做大做强。以设立企业集团为例,过去企业必须拿出大量的现金先成立集团母公司,再由母公司收购子公司的股权才能顺利实现控股。而现在,子公司股东只要通过股权出资,就能直接设立母公司并实现控股,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商务成本,缓解了企业现金流紧张的压力,激发了企业并购重组的内生性动力,为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创造了条件。这对我省渴望做大做强却又苦于现金流紧张的企业尤其是大量民营企业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