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任务时强调指出,要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应如何理解这一论断和要求呢?
首先,这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其次,这是发挥好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积极性的必然要求。再次,这是确保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必然要求。
当然,强调尊重和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并不是推卸或减轻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国家将比以前更多地承担起建设责任。中央强调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强调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就是这个本意。各级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变管理为服务,在通过各种形式吸引和引导广大农民自觉自愿地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同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支农资金并带动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农村,从多方面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要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还要在全社会发动群众,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以多种方式联系乡村和农户,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支援,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行动。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