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2月2日电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叶建华) 从明天开始,外商投资者到长三角任何一个地方登记注册企业,会发现在登记注册条件、时限、方式等市场准入方面的待遇都将一模一样。同时,如果已在其中一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再到长三角地区其他省市投资的,不用重新登记,只需提交主体资格(身份)证明就可以了。
今天,上海、江苏、浙江三地工商部门联手在上海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共同发布了宣告长三角市场一体化工程正式启动的“长三角工商一号、二号文件”。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三地将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政策,强化市场监管联动和对跨地区经济违法行为的查处。
据介绍,三地工商部门将首先在市场准入门槛一体化、市场主体信息互联互通、市场监管信息共认共享、消费维权异地受理处置等10个方面强化合作。今天联合发布的“长三角工商一号、二号文件”,即《苏浙沪三省市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和《苏浙沪三省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合作交流六项措施》两项政策,就是三地市场准入门槛一体化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