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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在乡村的巨石“农转非”搬家到城市里的公园、小区、庭院后,成了城里的“原生态”景观,这种情况已屡见不鲜。但记者调查发现,“大石进城”在美化城市的同时,带来的生态问题应引起人们的关注。
在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有一条溪涧被“驴友”们称为“金华的九寨沟”。然而,由于采挖巨石,这条沟成了乱石滩。
据驴友“水山”介绍,“金华九寨沟”长约三四十公里,以安地镇山道村至琴坛村一段风景最为优美。巨石林立,深潭见底,小鱼游动。今年10月,“水山”却发现此地已面目全非。在王大坑村附近的山沟里,重达上百吨的巨石不知所踪,只留下一个个深坑;山边挖的土石被推到了沟里,铺成车辆进出的道路;裸露的河床上,挖掘机齿痕触目惊心……
有类似遭遇的,绝不仅仅是一条“金华九寨沟”。近年来,记者在320国道金华段、320国道桐庐县城附近、09省道德清段、杭新景高速衢州出口等处多次发现类似的情况。
在互联网上输入“景观石”进行搜索,可以找到全省范围内出售石头的多家公司和个人。记者曾以买家身份电话联系了其中一位“石头贩子”金老板。据他介绍,巨石身价不菲。一块2米宽、4米高的石头,根据材质和形状的不同,价格从2万元至16万元不等。
据了解,挖石活动主要以承包河道的名义进行。一般挖石者向河道所属村交纳四五万元的承包费用,就可以取得某一段河道若干年限的使用权,随意“开发”利用河道内的石头。至于这种“掠夺性开发”留下的满目疮痍,根本不在挖石者的考虑范围。
金老板说,他还有很多石头是从临安、桐庐、安吉的山沟里挖来的。“这几年买石头的人越来越多,城市周边的山沟已经被挖得差不多了,再要挖,就要到深山老林里去了。挖石头的主要成本就是铺路和运费,到那时候,石头还要涨价。”
采挖巨石是否违法?记者就此咨询了省水利厅有关专家。据介绍,目前在河道内采砂需经过水利部门审批,而挖石头并不包含在内。挖石行为尚处于法规监管空白。就河道行洪能力而言,石头挖走后拓展了河道,有利于山洪快速通过。但从另一方面来说,河道里少了“中流砥柱”,水流快速冲刷很容易导致水土流失,生态破坏在所难免。挖石、铺路等行为破坏山区地表结构,甚至可能引发泥石流灾害。
有关人士认为,“大石进城”与前几年风靡一时的“大树进城”一样,在美化城市景观的同时,造成农村的生态、环境、风景破坏,亟待引起相关职能部门关注。
本报记者 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