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嘉兴11月25日电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叶丽霞) 昨天,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对麦当劳酷夏冰饮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本报8月30日曾作报道)。法院认为,麦当劳已经在宣传画上印刷了“以实物为准,图片仅供参考”的字样,因此不能认为是虚假宣传。
今年7月,消费者许先生在嘉兴某麦当劳餐厅购买两杯麦当劳“酷夏冰饮”,发现麦当劳餐厅提供的冰饮和宣传不符:广告宣传图片和电视广告中奶昔有7至8圈,而实物只有1圈半。于是许先生要求退货,但麦当劳不同意。许先生认为麦当劳餐厅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要求麦当劳餐厅赔偿损失1元。而麦当劳方则认为,在宣传图片上作了“以实物为准,图片仅供参考”的说明,所以不是虚假宣传。
法院采纳了麦当劳方的意见,认为麦当劳方已作了说明,没有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故意和事实,所以判决许先生败诉。有关法律人士认为,这一案件中许先生的败诉原因是麦当劳方面已经作了提示。商家如果在宣传画上未作提示,则有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