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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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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12岁,他们首先是孩子……
石 潭
  12岁的孩子能干什么?前几天的两则新闻做了“回答”:

  凌晨四五点钟,绝大多数人还处于甜美梦乡中,但成都有一个12岁的小女孩却已早早起床,一丝不苟地清扫着街道卫生。

  在南京夫子庙,一名12岁的小男孩在偷包时被抓住。经调查,小男孩并不是一个惯偷,父母在工地当建筑工人。被偷的赵女士看他可怜,让民警教育他后放了他,并掏出50元钱给他买东西吃。

  新闻甫出,立即成为热点话题,尤其在网上,网民们更是议论纷纷。他们对于“12岁的环卫工”,赞誉声一片,称之为“成都最美的环卫工”;对于赵女士对初伸贼手孩子的宽容,围观市民认为不该这般心慈手软……对两个12岁孩子的沉浮,公众作如此反应,笔者作为有同龄孩子的家长,感到悲哀,甚至有些愤怒。

  我们不妨换一个视角,12岁的女孩每天四五点钟起来,挥舞着大扫帚,难以让人看出“美”和“最美”,笔者想到的是父母如何忍心这么做,地方管理者救助贫困家庭(孩子)的工作还有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12岁的男孩伸出了贼手,又不是惯偷,被抓后表现出哀怜之色,笔者想不通为何许多人还要铁着心肠给予重罚,是因为被偷苦了偷怕了?有气也不该往这不懂事的孩子头上撒啊!

  让孩子成为孩子,是教育之幸,更是社会之幸。在正常的情况下,让这两个孩子自主选择,小女孩不会如此“懂事”去做清洁工,小男孩也不会如此“堕落”去当小偷吧?两个12岁的孩子,都干着与其年龄特征严重不符的事情,我们成人应察觉这些异常,透过幼稚面庞看清导致他们沉浮的深层原因,而不是简单、情绪化地报以喝彩声或掌掴声。

  一个社会以怎样的视角来看待同类所面临的幸与不幸,是看到它值得悲悯和同情的地方、还是仅仅关注她(他)的坚持和挣扎,反映着社会的文明程度。很显然,较之赞美,我们更应给予悲悯和同情。因为前者往往只会让困境中挣扎的人在口头上的赞美声中维持现状,而后者才最有可能引起整个社会对于弱者生存困境的思考,引发人们对他们的帮助和救济,进而改善他们的生存困境。

  善于刨根问底的记者已经挖出致使小女孩当“环卫工”的家庭贫困、并非亲生、母亲逼令等原因;家有爱女的赵女士剖析宽释小男孩的必要与重责之害,我们每个人都应像记者一样拥有社会责任心,像赵女士一样拥有父母心,既不随便“捧杀”一个“童工”,也不随便“棒杀”一个“贼娃”,先将他们还原成孩子,然后再置喙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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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12岁,他们首先是孩子…… 石 潭 2007-11-23 48256F32002924A64825739900485805[A5-石潭≈B1-张永贵≈B1-陈志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