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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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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居民今起可跨行存取款了
我省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省内四大国有
银行与股份制银行将互认,储户有望减少排队时间

  本报杭州11月18日讯 (记者 金涛) 从明日起,我省居民选择在省内一家银行存款,随时都可在国内其他任一银行取款了。记者今天从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获悉,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将于11月19日在全省正式开通,这意味着以往“各自为政”的省内四大国有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除外)、信用社的存折、借记卡将相互“认账”,大大方便居民存取款,减少排队时间。

  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是指个人客户通过代理银行,对本人或他人在开户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个人存款账户实时办理资金转账、现金存取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

  据介绍,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包括通存业务、通兑业务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通存、通兑业务分为现金和转账两种方式。开通后,客户可以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即代发代扣、转账结算、缴纳各项公共事业费用,或作为其他投资方式的资金账户)活期存折、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借记卡和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存折,在全国任何地方选择任何一家开办该项业务的银行、信用社办理通存通兑业务。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我省除了3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5家外资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暂无法办理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外,其他省内各银行均可办理此项业务。

  不过,跨行存取款,储户须按照代理银行对外公布的服务价格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价格由商业银行自行确定。此外,为了防范风险,开户银行将会对储户办理现金通兑业务的单笔金额和同一账户当日累计取款金额实行上限控制,但办理转账和现金通存业务时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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