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2007年11月18日
经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同意,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选调法官和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名额。法官6名(其中女性2名);检察院工作人员5名(男性)。
二、选调范围。法官、检察院工作人员面向全省机关范围(不含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婺城区人民法院)选调。
三、选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审判、检察工作,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及文字写作能力;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3.具有公务员身份、历年考核称职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具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也可报考检察院工作人员职位;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6.配偶、直系血亲及近亲属中无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在押的。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0日至2007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信函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和本人联系方式);(2)学历、学位证书、通过司法考试证明材料;(3)身份证、工作证、公务员身份等证明;(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现场报名者可持上述材料于报名时间内分别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信函报名者可将报名表与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以邮政快件形式于2007年11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分别寄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表可在金华人才网下载(网址:http://www.jhrcsc.com/)。
3.报名地址。(1)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地址:金华市兰溪街210号;邮编:321017;联系人:王蓉,电话:(0579)82468600,传真:(0579)82468680;(2)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地址:金华市丹光西路8号;邮编:321004;联系人:江菊敏,电话:(0579)82412052,传真:(0579)82412012。
4.报名人数如果不足选调名额的2倍,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5.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金华人才网公布审查结果及有关事项。
6.采取考试或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具体办法另定)。
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法官、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