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 (记者 张毅 周英峰) 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15日说,根据2005年在上海签署的《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中国对欧盟10个纺织品类别的双边数量管理将于2007年底结束。自明年1月1日起,中国所有对欧纺织品出口不再受任何配额或数量限制。
为避免2008年出现类似2005年初对欧纺织品出口“井喷”、导致贸易摩擦加剧的局面,中欧双方今年就建立双边监控体系达成了一致意见。自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欧双方将把备忘录中的8个纺织品类别纳入双边监控体系。
高虎城说,中欧双方把8个纺织品类别纳入双边监控体系,主要目的不是限制出口,而是对部分取消数量管理类别的对欧出口进行监测,中欧双方仅就签发许可证的情况定期进行数据交换,不设任何形式的数量限制。
根据中欧双方9月28日达成的共识,在取消所有输欧纺织品数量限制的前提下,中方将对4类(T恤衫)、5类(套头衫)、6类(裤子)、7类(女式衬衫)、20类(床单)、26类(连衣裙)、31类(胸衣)、115类(亚麻衫)等8类输欧纺织品实施出口许可,欧方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制度。备忘录下的2类(棉布)、39类(桌布)两类输欧纺织品则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