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调要扩大人民民主,切实保障民安。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平安办主任夏阿国认为,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之源,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才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使社会主义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这是推进创业创新的内在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就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推进创业创新的根本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推进创业创新的动力源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推进创业创新的法治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积极推进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引导人民群众合法、负责、理性、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必须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民主恳谈、民主听证、民情沟通等做法,深化和完善厂务、政务、村务“三公开”制度,有效保障和落实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不断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要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为人民群众创业创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推进创业创新的重要保障。要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利益协调机制以及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矛盾纠纷疏导化解机制以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加强以综治工作中心为平台的基层综治网络建设,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不断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积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格局,重点加强对“社会人”、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的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机制,努力遏制和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健全自然灾害、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要强化对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