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9月底开始,IT行业知名企业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安排5000余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辞职。辞职员工随后即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唯一的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工龄。辞职员工均可以获得华为公司支付的赔偿,据了解总计高达10亿元。据悉,华为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明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来自华为员工的消息显示,华为鼓励员工辞职的方案9月已获通过,10月前华为公司先后分批次与老员工私下沟通取得共识,10月开始至11月底实施,必须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完成。共计将有超过5000余名工作超过8年的老员工,需要逐步完成“先辞职再竞岗”工作。
按照华为公司的要求,工作满8年的员工,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一份辞职申请,在达成自愿辞职共识之后,再竞争上岗,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基本不变,薪酬略有上升。
老员工辞职之后,某种程度上体现等级的工号制度取消,所有工号重新排序,排序不分先后,也不再体现员工工作年限长短。
此次自愿辞职的老员工大致分为两类:自愿归隐的“功臣”和长期在普通岗位的老员工,工作年限均在8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