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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期限
问:我公司是2005年12月份注册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2005年12月到2007年7月是筹建期,2007年8月开始营业,预计2008年开始获利,请问2008年开始是否可以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答:根据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现行税法的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新税法施行后可以按现行税法规定的优惠标准和期限继续享受尚未享受完的优惠,但因没有获利而未享受优惠的企业,优惠期限从新税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出口货物运费不得抵税
问:我公司从A公司购买货物,发生运费1000元,取得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和抵扣联,之后又将该货物出口,将货物运往出口港口仓库发生2000元运费,取得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和抵扣联,请问这两笔运费可否按7%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为什么?
答:从A公司购买货物如为免税品,则1000元运费不得抵扣,否则应抵扣进项税额。出口货物运费2000元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具体情况可参看[94]财税字第60号文件。
(本期解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