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0月31日讯(记者 余勤 通讯员 王文君 方帆)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我省将开展营运客车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我省对违规营运客车将实行“五个一律”措施:对7座以上的营运客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对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的营运客车驾驶人一律拘留15天;对营运客车车况不良影响安全行驶、19座以上营运客车未安装行车记录仪(GPS)或已安装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不准上路行驶;对营运客车驾驶人在记分周期内满12分、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除对行为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责令企业一律将其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解聘,运输企业两年内不得再聘用;对不按规定客运站点停靠、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一律处以30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直至吊销班线客运经营权、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