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0月29日讯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王国伟)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已批准了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新《标准》对机动车号牌分类、登记编号编码规则、制作技术和安装使用等作出了新规定,据杭州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新《标准》将对号牌资源容量进一步扩大,而机动车号牌的式样和规格保持不变。
自11月1日起,行驶证正本上车辆类型标注为“中型客车”的机动车,将不再核发“蓝牌照”,统一核发黄底黑字黑框线的大型客车号牌,即“黄牌照”。
但是,对新《标准》实施前已核发小型汽车号牌(蓝牌照)的中型客车,不进行集中换发,只在办理转移登记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时按新《标准》换发。
交警部门表示,中型客车的号牌换成大型汽车号牌后,不影响准驾车型。换句话说,只要机动车行驶证上车辆类型标注为“中型客车”的,老的C照和新的B1照仍可驾驶。同时,杭州市区的中河—上塘高架道路每天7:00至21:00禁止16座以上客车通行的管理措施不变。
新《标准》实施后,杭州将对临时号牌申领进一步明确:
“天(酞)蓝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仅限于杭州市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
“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供机动车跨市行驶的使用。“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试)”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仅限于试验用机动车的使用,在临时号牌的右侧印有“试”字字样。
“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超)”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特型机动车使用,即指轴荷和总质量超限的工程专项作业车和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大型不可解物品的机动车。在临时号牌的右侧印有“超”字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