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在广州路见不平,见义勇为而牺牲或伤残的勇士们将可获得大幅加码的奖励慰问金,其中牺牲者最高奖励金由5万元提至30万元。这是记者从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获悉的。
此次会议对《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最令人关注的就是将见义勇为牺牲和伤残者的奖励慰问金额大幅提高。调整涉及的奖励慰问金金额涉及七个档次,全部都有五成以上的提幅,其中“加码”幅度最大的是对见义勇为牺牲者的奖励金,将最高奖励金额从原来的5万元提高至30万元。
据悉,2005年,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的奖励慰问金额标准出台,广州市参照实行了两年多, 如果在广州市内见义勇为牺牲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一次性给家属奖励5万元,而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也将奖励3万元到5万元。如属于“壮烈牺牲”并符合省民政厅文件要求被追加为烈士的,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分别给予其家属10万元奖励。
据了解,以前,对见义勇为者是否广州市本地户籍,奖励慰问金额会否有所不同,市民大多弄不清楚,而此次对《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明确只要见义勇为行为是在广州市管辖地区内进行的,不论见义勇为者的户籍在哪,是否广州人,奖励慰问金额都一样待遇。
此次修改条款,另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公、检、法、司等单位工作人员在维护治安,执勤履行公务中舍生忘死,英勇斗争,不幸牺牲或负重伤的人员,也与一般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同等待遇”。
(据《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