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不少媒体都刊登了这样一条新闻,明年1月1日起将实施的《就业促进法》,将“保障公平就业”等原则性的法律条文细化为“哪些岗位不适合妇女”,以保障女性求职的平等权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说,“比如在招工中,有人说我这个岗位就不适合招用妇女。那好,我们就明确什么样的岗位确实是不适合妇女的,比如水下作业或者矿山、井下、高空等。你要标示出哪些行业不适合妇女,其他行业就必须招收妇女。”
十指有长短,人与人的差异更大。社会分工也有其性别特征。这种特征,有的出于自然原因,有的则是文化使然。女性在找工作时,常常会听到这样的托词:这个岗位有特殊性,女性不适合。
究竟什么样的岗位女性不适合呢?如果没有界定,实际操作将缺乏标准,也不利于女性维护自己的平等权益。
我们想发动一下群众的智慧,希望大家抛开偏见,来谈一谈,究竟什么样的岗位确实不适合妇女呢?也请说说自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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