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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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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中国建设银行确定
以“户”为单位认定第二套住房
  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专电(记者 韩洁 张旭东) 十七大代表、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郭树清1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行已明确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户”为单位,并已将北京地区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至50%。

  以“户”为单位,就是说夫妻双方无论谁拥有住房,另一方购买住房时都将视为第二套住房。

  他表示,由于国内不同地区具体情况不同,因此各地建行在制定第二套住房贷款细则时,会结合当地情况作适当调整,实施标准不能“一刀切”。

  尽管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会一定程度影响建行的房贷业务,但郭树清表示,建设银行将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业金融调控政策,此次政策调整目的之一就是要遏制房地产炒作,防范银行信贷风险。

  他表示,房地产调控本身具有复杂性,涉及土地、金融、财税等多个领域内容。目前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对房价的具体影响在短期尚难以判定,但毫无疑问,对遏制炒房将有直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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