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主任碰碰头,群众不知哪一头。”以往,村干部“替民作主”、“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在天台一些农村并不少见。自从天台县实施以民主提案、民主议案、民主表决、创业承诺、监督实施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议事“五步法”后,村务大事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该怎样干、不该怎样干,都要由村民参与协商,从而打破了“村事干部定”的传统模式,实现了“民事民定”,破解了村民参与渠道不畅的难题。
“实施‘五步法’后,感觉工作顺手了,村民的积极性也调动起来了……”近日,天台县街头镇雷溪村党支部书记王继顺在谈起“五步法”时,感触颇多。
2005年村两委换届后,村里新账老账一大堆,各自然村因为账目不清,经常发生矛盾。村干部工作没有积极性,连村两委会议都开不起来,工作一度陷入“瘫痪”。
年底,“五步法”在街头镇全面推开后,王继顺召集村干部和16位村民代表,就村账问题进行了讨论,最后通过民主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将村账交由镇农经站管理。镇农经站派人协助村里清账,很快就将积压好几年的村账理清了,账目清单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这下,村民的气顺了,各自然村之间多年的积怨消除了,新班子树立了威信,工作局面打开了。
“五步法”还激发了村民的民主意识。平桥镇庄前村有一块55亩的旱地,曾种过桑树、板栗、柑橘、毛竹等多种作物,但都因为土质太差未获丰收。去年8月,村两委讨论后形成方案:将这块旱地挖成一个水库,养鱼、植树、栽花,再在周边建些娱乐设施,开发成生态休闲旅游区。没想到村干部将这个方案在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时被否决,理由很简单:要花几十万元,投资过大;旱地地处偏僻,仅这点开发吸引不了游人;回报缓慢,很难看到前景。虽然方案被否决,庄前村党支部书记庞学友还是觉得很开心:“如果村两委直接通过,到时候给村里造成损失,谁都担当不起。”
据统计,自实施“五步法”以来,天台县2000多项村级事务决策中,有135项因为村民不同意而被否决。
天台县委组织部负责人说,村级民主决策“五步法”的实施,推进了天台的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和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