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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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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执法为民 忘我奉献
本报评论员
  魏剑明的先进事迹被广为传诵,令人感奋。人们为法官队伍中有魏剑明这样优秀的院长而感到光荣,为党的干部队伍中有魏剑明这样的榜样而感到自豪。

  魏剑明之所以能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在于他身居领导岗位,执法为民,永葆公仆的本色。他始终牢记宗旨,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以先进的服务理念、扎实的服务态度、过硬的服务措施,关注和满足各类社会群体对法律的不同需求,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一切执法活动中,使人人平等地享用法律资源,享受法律公正,感受社会公平。

  魏剑明的先进事迹之所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在于他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强烈事业心和使命感,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刻苦钻研,拼搏进取,自觉做人民的勤务员。无论在什么岗位,无论条件多艰苦,无论困难有多大,他都以饱满的工作激情和忘我的奉献精神,一心扑在工作上,一心扑在事业上,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事业奋斗中去,书写了光辉的人生篇章。

  为百姓真诚服务的人,必将得到百姓的肯定。在魏剑明的身上,集中体现了我省政法队伍高尚的职业道德、优良的职业素养和过硬的职业作风,集中体现了我省政法干部的良好形象,集中展现了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先进性。

  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魏剑明这样的干部,需要大力培育和弘扬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党的十七大召开在即,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不断增强执法能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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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执法为民 忘我奉献 本报评论员 2007-10-10 48256F32002924A64825736F0050176D[A1-黄宏≈B1-霍建虹] 2